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20-06-06

6月6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许明华一行到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考察交流,探讨签订战略合作事宜。

1

党的十九大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为牢固树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围绕环境保护的中心任务,经过前期的充分沟通、调研,7月3日上午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签约仪式在海宁市政府会议室顺利举行。海宁副市长吕忠飞、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许明华、海宁市府办副主任、生态创建办常务副主任陈海勤、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副局长柴张华、詹善杰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海宁环境局办公室、综合生态科、环评固废科、督查办、执法队和监测站等部门人员,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孟祥周、副院长李永宪、段淑芳、院长助理马荣生及治水专家和土壤专家参加活动。

2     

吕忠飞副市长对嘉兴同济环境研究研一行人员的到来表示欢迎。介绍了海宁的环境治理情况、目前面临的问题,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更好的改善海宁的生态环境;同时也希望同济环境研究院从技术等方面进一步支持海宁水环境治理,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打造生态治理“海宁”样板。

3

孟祥周常务副院长介绍了嘉兴同济研究院的概况,研究院依托同济大学在低碳、节能和环保领域研发平台、人才培养高地,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培养科技创新创业型高端人才,推进高新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国际合作和对外交流;介绍了国家在“十四五”规划中关于环境方面的重要要求;希望今后与海宁加强联系,深入合作,用实际行动支持海宁的生态文明建设。

4

在大家的见证下,许明华书记与李永宪副院长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5     

李永宪副院长就如何发挥研究院的作用助力海宁生态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建议:希望在引智育才、制定行业标准、成立课题研究、环保管家等方面深入合作;以共性环境问题为抓手,设立海宁分院,共建实验室;共同发布环保白皮书,探索“海宁”模式,打造特色亮点工作。

6


许明华书记对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的支持表示感谢,围绕如何进行源头上的管理、如何落实监管工作、如何构建海宁生态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交流,希望尽快成立海宁分院,探讨第三方参与环境管理(环保管家)技术服务,环保产业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成果。

7

与会人员分别围绕各自领域的主要工作进行探讨交流。


8

最后,海宁市府办副主任、生态创建办常务副主任陈海勤表示海宁在水、气、废等治理工作上与环保局工作密切相关,要努力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城市;希望充分发挥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的服务功能,依靠科技力量实现海宁的精准治污,强化环境监管,创新海宁样板模式。

至此,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已与海宁、桐乡、平湖、嘉善、海盐、南湖区、秀洲区都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了嘉兴五县两区全覆盖,努力为五彩嘉兴建设做重大贡献。